江歌案的江歌决刘决书江歌二审结论揭晓,结案,案刘原告猴王(已更名刘暖曦)缴付二审该案费10760元。鑫最鑫赔
去年1月份,终审江歌一案一审,判结高等法院裁决猴王在五日内索赔江歌爸爸江秋莲496000元的果江歌案损失,以及20000万元的审判误工费。
之后猴王明确提出二审,偿近允诺高等法院结案或者判,秋莲希望能否决江歌爸爸的把判全部诉讼允诺。
在等待二审的墓前操作过程中,猴王为的江歌决刘决书江歌是判,做出了各种“努力”。案刘去年11月,鑫最鑫赔猴王称他们找到了新确凿证据,终审还几次接受媒体的专访。
她在专访哈敦,江歌和陈世峰私底下有联系,江歌还以猴王怀孕的名义,向陈世峰索取10亿日元,大约5200元人民币难产费。
刘暖曦还说,陈世峰当天是对着江歌去的,他的原意是要杀死江歌,跟他们无关。
这一套简而言之的新确凿证据,把猴王撇的乱七八糟,她就可以对江歌的死,无愧任何人责任。
但是在二审该案操作过程中,高等法院指出这些是陈世峰在满州国民事诉讼中索取安乐死费的申辩,但仅是他的回禀,没有任何人确凿证据能够印证。
而且简而言之“陈世峰的第一目标是江歌”也行不通。
根据警方对江歌与猴王的账号密码可以认定:猴王拒绝江歌的报案允诺、让江歌等她一起回家、猴王主动锁车都是事实。
二审的裁决没有问题,因此结案。
另外,高等法院还特别回应了猴王及部分网友明确提出的3点质疑。
第一点是,猴王要求江秋莲的老婆,也是江歌的舅舅也如果加入诉讼,成为共同原告。高等法院指出:要尊重当事人意愿。
译成讲透是:人家想告就告,不想告就劝言,猴王怎么还对江歌舅舅当失当原告指指点点?她的逻辑,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第一点是,猴王该不该分担侵权行为损害索赔。
高等法院明确提出:任何人人在依法为保护他们心灵心灵权的同时,不得侵害别人的心灵心灵权,因为保护自身权益存在过失使别人心灵心灵权受到侵害的,应当分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翻译一下是,猴王你为的是为保护他们的心灵,牺牲江歌的心灵,当然如果分担责任。
第三点是,索赔金额合不合适。
江歌爸爸明确提出的124万元索赔,最后高等法院裁决为696000元索赔。江歌爸爸将女儿含辛茹苦抚养长大,还送出国留学,女儿又突遭意外去世,江歌爸爸精神遭受巨大打击,因此索赔也是合理的。
在裁决书的最后,高等法院明确提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既契合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
从2016年江歌案发生至今,大众对于“猴王是否有责任”这一点争论不休。高等法院的这一番话,让坚信正义的绝大多数人,看到的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实在让人动容。
就像电视剧《底线》里表达的核心思想:法亦有情,融情于法,司法将竭尽全力维持平衡。电视剧演出了的内容,现实也真正做到了。
江歌爸爸将二审裁决书带回了江歌的墓前,她会把裁决书的内容一字一句念给江歌,让女儿安息。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见死不救”的猴王,比凶手陈世峰更招骂。
其实,江歌爸爸一开始并不打算起诉猴王,她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中,压根没想那么多。
是猴王的一系列操作,实在让人忍无可忍。江歌去世后,凶手陈世峰没有对江歌爸爸说过一句抱歉。
明明猴王被江歌救了命,但猴王在法庭上:否认江歌在门外求救,否认门外在进行搏斗,还说他们当时一直不清楚门外的行凶者是陈世峰。
如果猴王愿意感激江歌的救助,承认他们因为自私和懦弱不敢开门,向江歌爸爸表达歉意。或许,事情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
从日本回国后,猴王还在网络上,对江歌爸爸进行多次攻击,言语恶毒,令人瞠目结舌。
换位思考一下,女儿用心灵救下来的好朋友,竟然没有半点感激,心中没有半点愧疚,江歌的牺牲,似乎没有任何人意义。
江秋莲曾说:我不是完美受害者,但也不至于让人用如此恶毒的话进行攻击。
回归到事情最本质的属性,江秋莲是中年失女的可怜母亲,江歌是见死不救还要攻击恩人的“白眼狼闺蜜”。
江歌已经长眠,作为受害者,她无法为他们伸张正义,而江秋莲为女儿坚持了6年。幸好,正义没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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